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规范学校常规管理,强化岗位责任,不断提升办学水平,积极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,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细则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,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,着力构建体系完整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,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,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,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。
二、考核原则
1.坚持“不劳不得、多劳多得、优绩优酬”的原则;
2.坚持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;
3.坚持“科学、规范、简约”的原则。
三、考核等次
根据考核综合得分,按不同岗位类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评定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,其中优秀不高于30%,称职不低于60%,基本称职不高于10%,不称职人员不确定比例。
(一)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定为不称职:①不服从学校管理,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,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、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;②无正当理由连续脱岗超过5天,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;③违反教师道德规范,造成影响的;④触犯国家法律的;⑤不执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。
(二)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考核结果定为基本称职:①无正当理由连续脱岗达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天的;②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、早退15次及以上的。
(三)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考核:①当年因病(因公除外)、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;②擅自脱岗的;③离岗退养和提前离岗人员。
四、考核细则
(一)遵守教育规范 (15分)
1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面向全体学生,积极实施素质教育。
2、以生为本,关爱学生,不侮辱、讽刺、挖苦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3、严格执行《沭阳县中小学教师“十不准”》。
4、在班期间能注意师德形象、不玩牌、不下棋、不在电脑上打游戏。
5、不向学生推销或暗示学生购买教科用书以外的学习资料。
(二)考勤(25分)
1、教职工的考勤由值周组逐日记载出勤情况,一日公布一次,按周进行汇总,按月统计报学校计入教职工工作档案。
2、全体教职工必须执行办公制度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不在办公室闲谈阔论,不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,不得中途离岗。
3、实行每天两次定时点名,其它时间随机抽查教职工在岗情况,教职工出入校门实行门卫登记制度,教职工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到宿舍做其它事情。
4、教职工因事、因病(除特殊情况外),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一天以下的由分管校长批准,两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,然后到教导处调整课务,最后告知考勤人员(即值周组长)。教职工请病假的返校时还要出具医院门诊收费票据加以证明,否则当事假论处。
5、告假期满,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,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。
6、教职工在工作时,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,因公外出,必须告知考勤人员。教职工参加进修学习,必须事先安排好自己的班务和课务,并由自己找好代班人和代课人。
7、教职工每迟到一次扣款10元(点名后30分以内算迟到,超过则算旷课1节),每早退一次扣款15元,无故旷课一节扣款20元,无故旷工一天扣款90元。教职工事假5天以内每天扣15元;5天以外的,每超一天扣款20元,由学校派出学习、开会等按出勤计算;教师个人学习进修每两天按事假一天计算。丧假4天,婚假5天不扣钱。生病住院按有关规定作特殊处理;一般病假须出具乡(镇)及以上级别医院证明,每2天按1天事假计算,否则按事假处理。
(三)执行教学常规 (25分)
1、计划与备课:各科有计划,每课有教案,重点难点突出,格式内容规范,能超前备课。(5分)
①不举行集体备课的年级组内每人扣1分。
②个人备课无教学计划的或教学计划不规范的扣0.5—1分。
③个人备课不跟教学进度的每少1课时扣1分。
④课时教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.5分。
2、上课:坚持以生为本,结构合理,组织严密,方法得当,语言清晰,板书规范,坚持讲普通话,不拖堂。(10分)
①上课无教案进堂的每查到一次扣1分。
②上课迟到、中途离堂、早退、每次扣1分。
③上课期间接、打、玩手机的每次扣1分。
④上课期间接待学生家长或客人的每次扣1分。
⑤上课不讲普通话或书写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。
⑥上课仪表不端庄的每次扣1分。
⑦上课抽烟或酒后进课堂的每次扣1分。
⑧坐着上课的每次扣1分(特殊情况除外)。
⑨在教学过程中宣传、讲授不健康内容的每次扣1分。
⑩体育课或其它课上成放羊式课的扣2分。
⑾能加强课堂教学研究,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,每学期听课评课活动不少于县局规定。每少1课时扣1 分。
3、作业:精心设计,有一定层次,要求明确,题量适当。及时批改,符号规范,有评语,有反馈。(5分)
①不精心设计作业题,作业设计不合理的每查到一次扣2分;
②作业不符合进度的每差一课或一次的扣1分;
③作业有积压的每篇或每次扣1分;
④作业中有红错的每处扣0.5分;
⑤作业批改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0.5分。
4、单元过关: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单元复习,按教学进度积极抓好单元过关。(5分)
5、带班上自习教师按节次从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体现,按周公布。
(四)教学实绩(60分)
(一)学校质量调研学科(从绩效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进行考核,每学期计算出奖励金额。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名次以小毕考成绩作为考核依据。一年四次考试中,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由学校奖励,其余三次奖励金额学校出一半,绩效工资出一半)
①加分:
1、合格率(35分):语文、英语、一二年级数学及格率达95%的,三至六年级数学及格率达90%的,得35分,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,扣完为止。
2、优秀率(25分):优秀率达到45%的,得25分,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,扣完为止。
3、毕业班小毕考成绩作为期末考试成绩,同样计算及格率和优秀率,纳入绩效考核。
②奖励:(2011年第二学期)
学校考核按照合格率×0.6+优秀率×0.4进行权重累分,排出名次进行奖励。学校每学年将按班级数设立相应奖励名次。
A、中心小学:
学科成绩双率达教育局要求,一、二、四、五、六年级奖励前三名,奖金分别为240元、220元、200元。三年级奖励前二名,奖金分别为240元220元。若遇试题难度深,检测内容超出课程标准,检测结果有半数以上班级不达标,经查实后,奖励条件可适当调整。
B、村小学:
村小学与中小分开考核评比,全镇村小每个年级奖第一名,奖金180元。
3、一人任教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,以其任教班级的考核成绩之和再取平均数计算。
(二)获奖(教师参加上级活动实行报名选优制度,奖励金额从学校勤工俭学经费中发放)
1、教育教学竞赛类
(1)参加县级团体比赛,获团体一等奖的奖辅导老师150元,二等奖的奖辅导教师100元,三等奖的奖辅导老师80元。其余在所列表彰名次之中的均奖50元。
(2)在县级以上各项竞赛中,获一等奖的,则奖参赛教师(或辅导教师)100元。二等奖的则奖80元,三等奖的则奖60元,其余在所列表彰名次之中的均奖50元。(由学校上报上一级单位获得上述奖项的则学校不再另行奖励。)
(3)在县级以上各项竞赛中,团体奖中又有单项奖的,则奖其一项,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。
2、教学质量评比类
在县组织的教学质量抽测和小毕考中,若学校成绩进入全县前5名的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任课教师所带学科成绩在镇排名第1的,奖900元,第2名的奖800元,第三名的奖700元,其余分别奖励300元;全县前10名的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任课教师所带学科成绩在镇排名第1的,奖600元,第2名的奖550元,第三名的奖500元,其余分别奖励200元;若学校成绩进入全县前15名的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任课教师所带学科成绩在镇排名第1的,奖300元,第2名的奖280元,第三名的奖260元,其余分别奖励100元;科学、品德与社会综合试卷按上述进行奖励,两科分开评比,奖金按50%计算。若双率不达标,平均成绩排名又在全县后1/3的,按每名次20元予以处罚。
3、经验总结、先进事迹报道、优秀教案、优秀课件、优秀论文类
教学论文、经验总结和学校先进事迹报道等一经在县级刊物上发表,则奖励其作者50元;在市级刊物上发表,则奖励100元;在省级刊物上发表,则奖励其150元;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则奖励其200元;一稿重复刊登发表,按照最高级次给予奖励。论文、教案、课件参加县级评优,经学校同意后,评审费由学校负责,评优获奖后,学校不再另行奖励,若经县局评优后又送交市级、省级评优,获市一等奖的则奖40元,二等奖的30元,三等奖的20元,获省一等奖的奖50元 ,二等奖的40元,三等奖的30元。
4、优课评选类
(1)评优课在区级得到第一名,并出席县参赛的奖励100元 。
(2)评优课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参赛获一等奖的则奖150元,获二等奖的则奖100元,获三等奖的则奖80元;若参加县级比赛获得奖项后,又在市级以上参赛获奖的,则重复奖励。
(3)由学校派出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活动人员,返校后报销其差旅费,但要及时汇报学习情况和上交有关材料并上好汇报课 。
5、教育科研类
经学校同意,申报省级课题结题后,按课题数奖给课题主持人150元;申报市级课题结题后,按课题数奖给课题主持人100元;申报县级课题结题后,按课题数奖给课题主持人80元。
6、体育比赛类
(1)参加县级体育活动,获团体第一名奖教练员400元,获团体第二名奖教练员300元,获团体第三名奖200元,获团体第四名奖100元,获团体第五名奖80元,其余在所列表彰名次之列则奖50元。
(2)参加县级体育活动获单项奖第一名,奖教练员50元,第二名奖教练员40元,第三名奖30元,其余在表彰名次之列的均奖20元 。团体奖中又有单项奖的奖其一项,则以最高奖项予以奖励 。
(五)平时工作表现(15分)
1、在校园内,任何教师不得吵架,更不得打架,否则,负主要责任的罚款100元,负次要责任的罚款50元,学校将一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理。
2、教师工作日中午严禁喝酒,否则,发现一次罚款50元,视情节轻重作行政处理;酒后不许进课堂、办公场所,如因喝酒造成不良影响的,立即调入村小后再作处理;如二次违反此规定,则上报教育局,调出本乡镇。
3、教师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平时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,如果消极怠工致不能按时完成工作,并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的,每次扣款50元;拒不接受领导工作安排,与领导顶撞的,每次罚款100元,并作出书面检查。
4、能面向全体学生,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,着力转化后进生,转化后进生有成效。
5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,研究有成果且得到推广的。
6、参加业务学习与培训,积极主动,并取得明显效果的。
7、学校集体会议、学习和有关活动能及时参加的,未请假缺席的,每次扣10元钱。
(六)超课时津贴(10分)
工作量达到县教育局规定的加10分;超工作量的酌情加1至5分。任课教师工作量以同轨年级平均数为基准进行量化考核。
(七)班主任工作
实行班主任工作专项考核制度。(见《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》,考核按四个等次高低发放班主任津贴费。
(八)非教学人员工作考核实绩另列。
五、附则
本考核方案中的考核细则,将按学期进行量化操作,每学期总分为150分,阶段性量化结果将按时进行宣布。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。
沭阳县钱集中心小学
2011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