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咨询教师考核采用百分制,基础分为100分,与岗位津贴挂钩。
一、为来访者保密,不对任何人泄露来访者的情况。只有在危及来访者生命和他人生命财产时,方可向主管领导汇报。如发生泄密情况,扣当事人50分,并予以解聘。
二、热心接待每一个来访者,始终保持尊重、理解、信任的态度,无故拒绝学生咨询的扣5分。
三、如来询学生属严重心理疾病而没有及时转诊造成不良后果的,扣20分。
四、预约时间不在岗扣除12分;咨询时间不在岗扣5分。
五、请假一天扣4分,旷工一天扣100分;无故不在岗一次扣20分;上班累计请假三次或请假三小时以上的扣4分,以后每增加一次扣4分。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,以后增加一次扣4分。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扣3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