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教育厅颁发的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》,是新形势下加强学校规范管理,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,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规范性文件。认真学习贯彻《管理规范》,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作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《管理规范》,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管理,提升管理水平,促进学校教育健康发展,特成立贯彻落实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》责任制。
一、贯彻落实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》责任制安排
1、校务管理负责人:朱成轩
2、教师管理负责人:钱士海
3、学生管理负责人:苏正刚、李建兵
4、教学科研管理负责人:李凤军
5、安全管理负责人:祁振国
6、后勤管理负责人:祁振国
7、档案管理负责人:潘乔银
8、年级组长、副组长为本年级管理责任人。
9、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为本教研组、备课组管理责任人。
10、班主任、德岗教师为本班班级管理责任人。
二、落实责任制的有关要求
1、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,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,他们对校长负责,定期向校长汇报管理落实情况。
2、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学校的有关管理,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导和督查,及时帮助教师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督促教师加强整改。
3、各部门要结合本制度的精神,根据部门实际,提出管理要求,落实责任人,各司其责,确保各部门管理科学规范,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。
4、学校将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进行管理方面的考核,并作为评定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。